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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獲報案後到現場採證。圖/陳世河翻攝

【影】載事業廢棄物想多賺 丟到保安林被逮

發布於: 1 月 29 日標籤:, , , ,

台中呂姓男子去年3次駕駛大貨車收運事業廢棄物,後續他未依法載往合法場所處理,而是載往桃園市觀音區樹林子段一處保安林地傾倒,呂男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不料,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調閱監視器後,12月下旬將他查緝到案,呂男載運廢棄物賺取4萬餘元,恐將面臨1年至5年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表示,呂姓男子(42歲,台中市人)去年七月其間3次開著大貨車,從桃園八里載運大批膏板、裝潢廢建材、廢土,及隔音棉、塑膠事業廢棄物,前往觀音區樹林子段保安林地內傾倒,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10月發現後報警,警方會同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展開追查。

警方指出,調閱附近監視器後,12月將呂男通知到案。經查,呂男並無環保主管機關核准之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相關許可文件,在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下,去年7月間前後3次借夜色掩護,開著大貨車到保安林地傾倒事業廢物,不法獲利4萬8000元,當時一起前往共犯則已經死亡。

警方說,有少數投機清運業者為省下廢棄物處理費用、多賺點,隨意傾倒廢棄物。呂男到案後對事業廢棄物來源推稱說:「不記得了、忘記了」,偵訊後,警方將他依依廢棄物清理法,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呂男依法能面臨1年至5年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在森林範圍內傾倒廢棄物,依森林法得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