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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父喪,爭取解除羈押。圖/資料照
柯文哲父親傳病逝台大新竹分院 北所:原則上將准柯申請探視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羈押禁見至今,前天傳出柯文哲父親柯承發病危消息,柯文哲昨凌晨趕赴台大醫院新竹分院探視,今(2月17日)上午傳出柯爸病逝消息,享耆壽94歲;至於柯文哲是否能再次申請探視亡父,台北看守所表示,原則上會准許,任何符合羈押法23條規定之收容人,均可按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規定之方式提出申請。據了解,柯尚未提出申請。
據了解,柯爸因罹癌加上肺積水,一度住進加護病房,後傳出病情好轉能簡單溝通,因而由台北的台大醫院總院轉至新竹分院,方便柯媽何瑞英照顧,不料上午傳出柯爸過世訊息。
北所上午發表三點聲明指出,任何符合羈押法23條規定之收容人,均可按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規定之方式提出申請。對於家中出現變故之收容人,均會注意身心狀況,提供其所需之專業心輔資源。至柯員內心狀態或是否申請返家探視,均屬個人隱私,歉難說明。
羈押法第 23 條規定:被告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回所;其在外期間,予以計算羈押日數。
被告因重大或特殊事故,有返家探視之必要者,經報請監督機關核准後,準用前項之規定。
被告返家探視條件、對象、次數、期闖、費用、實施方式、核准程序、審查基準、核准後之變更或取消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第14條規定:被告經核准返家探視後,於偵查中看守所應另通知檢察官;審判中看守所仁應另通知裁定羈押之法院。
返家探視之申請或核准,經檢察官或法院認有妨害訴訟程序之進行者,看守所於接獲通知後,應即為適當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