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輕判關渡鹹粥情殺案周男。圖/資料照

關渡鹹粥老闆娘情殺殞命 52歲狠男追求不遂只判20年定讞

發布於: 2 月 24 日標籤:, , ,

男子周俊男不滿追求「關渡鹹粥」越南籍潘姓老闆娘不遂,藉口老闆娘將他點的炸豆腐先送到別桌,讓他沒面子,竟持槍進入鹹粥店,朝潘姓老闆娘胸口開槍,直接命中心臟,潘女倒臥血泊死亡。一、二審皆判處周男20年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52歲周姓男子112年3月間追求潘女遭拒絕,同年5月間在鹹粥店內消費時,不滿潘女將他加點的炸豆腐給後面點餐的客人,心生怨恨。同年6月10日,周男帶槍前往鹹粥店,近距離持槍射擊潘女左胸口,行凶後逃逸。潘女送醫後,傷重不治。

高院認為,一審認定周俊男持有槍砲及殺人罪,分別審酌過他持有槍彈的期間、用途及未透露來源等原因;周男僅因追求潘女不順利,引發對方負面回應,就預謀犯案,造成被害家屬難以回復的傷痛。他雖然坦承犯罪,但他有強制罪等犯罪紀錄,迄今未能彌補家屬及取得原諒。一審依據量刑因子綜合判斷後,定出應執行20年,沒有違法或不當,檢方認為判刑過輕,周俊男認為判太重及主張引用《刑法》「情堪憫恕」條款減刑,均無理由。檢辯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