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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推出特定工廠用地申請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範本。圖/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特定工廠登記與未登記工廠專區

非都市特定工廠申請用地合法化 經濟部推範本及審核指引

《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的臨時工廠登記制度已經在民國109年落日,要求地方主管機關在20年內輔導未辦理登記的工廠改善各項問題及合法化,然而經濟部統計,絕大多數位於非都市土地的特定工廠業者沒有申請變更地目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經濟部研擬用地計畫範本供此類業者參考。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統計,截至2023年9月底為止,全國特定工廠共8193家,有68%、約5500多家位在非都市土地,且其中99%的工廠土地面積不到2公頃,依規定應申請地目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至今申請件數卻僅304件,送件率約5.52%,核定率7.89%。經濟部今年7月公布用地計畫範本工業找參考,部分地方政府要求業者依照範本配合補件或修改送件內容,業者認為此舉有利於提升送件意願。

另一方面,經濟部邀集有關部會和國土計畫、工業區更新、都市計畫等領域專家學者討論,共同研擬訂定「優化特定工廠用地計畫審核作業工作指引」,提供地方主管機關作為審核用地計畫的指導性判斷標準,並將指引和計畫範本放在產發署「特定工廠登記與未登記工廠專區」網頁,供業者參考。

經濟部強調,這項指引訂定過程已就各大工業縣市的工業、地政、環保、農業、水利等地方主管機關的用地審查流程和認定標準加以研商,基於符合現行法規的原則所訂定,以含括個地方政府審查重點,可有效協助地方政府提升審查速度,提供申請業者參考、掌握準備申請的重點,以提高申請變更地目的通過比率,協助業者將工廠用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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