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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老埤農廠茶園。圖/摘自台灣農林公司官網

傳屏東大武山老埤農場400公頃將種電 農業部:未開放地面農電共生

發布於: 11 月 21 日標籤:, , , , ,

茶業公司台灣農林公司2023年4月釋出訊息,未來將縮減茶葉種植面積,釋出超過200公頃土地用在種電,以提高地租固定收益,其中就包括位於屏東縣大武山、佔地超過717公頃的老埤農場,今年5月底已租給寶晶能源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僅保留部分茶園。此舉引發外界關切,農業部和經濟部21日雙雙澄清強調,目前沒有接到農電共生的申請案。

外傳寶晶能源預計開發的老埤農場面積達400公頃,若主管機關核准種電,將成為全臺最大農電共生的光電案場,若以每公頃租金新臺幣72萬元計算,開發400公頃可為處在虧損狀態的農林公司帶來每年2.8億元地租收益,光電的發電效益每年上看28億元,大片綠地景觀放眼望去轉為連綿的太陽能板,引來當地居民和關心生態變遷的保育人士憂心,擔心損及的地景觀光效益金額難以估算,更會增加周邊土地淹水機率、衝擊二級保育類鳥類黑鳶的重要棲地。

老埤農場原為台鳳公司所有,農林公司2015年買入時,依《農業發展條例》和《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的規定,向前農委會提出農業經營計畫書,承諾將農場作為種植茶葉的生產基地,若要變更使用必須重新提出經營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不過舊有經營計畫承諾是否有期限也受到質疑。

農業部21日回應強調,大面積的耕地除自然人可自由買賣之外,僅限農企法人經營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類用途,符合一定標準才能以特許性質買賣,法條修正宗旨就是透過企業協助農業升級達成永續經營,因此獲審查同意買賣的土地必須維持農業部核准的農業經營利用狀態,並非經營若干年後就可挪作他用。

農業部強調,目前並未開放地面型農電共生,仍由農業部試驗單位實驗中,若變更用途的土地面積高達400公頃,須經中央區委會審查同意,且涉及環境生態議題,需多所考量並與當地民眾溝通。經濟部也表示,農地轉為太陽光電用途,必尊重地方政府和當地民眾的意見,依規定取得地方政府和農業部等主管機關同意文件,經濟部收到相關案件後,才會在確保地方權益的前提下展開審查。